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莞孵化器最高资助300万

来源: 东莞日报 发布时间:2013-7-12 阅读:
    东莞在实施“科技东莞”的过程中,大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。从即日起至7月19日,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、空间载体,可申请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加速器。通过认定则可以获得最高300万元的资助。

  市级孵化器加速器须满足八大条件

  科技企业孵化器(以下简称“孵化器”)是指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,提供一系列创新创业服务支持,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,提高创业成功率,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、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。

  科技企业加速器(以下简称“加速器”)是指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,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满足高成长科技企业对发展空间、商业模式、资本运作、人力资源、技术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的新型空间载体和服务网络。

  根据我市相关政策,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(加速器)认定须同时满足八大条件。这包括管理机构必须是在我市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;目标、性质、定位、发展方向明确,内部管理制度健全,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;对在孵企业(高成长科技企业)必须在租金减免、融资等方面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等;管理团队得力,机构设置合理,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%以上。

  孵化器提供融资和企业管理服务

  东莞在实施“科技东莞”的过程中,大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。东莞专门出台的《东莞市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办法》和《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资助计划操作规程》,提出孵化器最高资助额度达到300万元。目前东莞已经拥有数十个孵化器,大部分集中在松山湖。

  据介绍,孵化器的主要作用是把那些有技术、有知识产权、有项目的研发机构或团队,经过孵化器的专业化运作,完成向一家现代企业的蜕变,并最终走向市场。孵化器主要提供两大服务:一是融资,二是企业管理。目前,东莞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,大量传统制造企业和创业人才纷纷涌入战略新兴领域。

  有意向申请市级孵化器(加速器)的机构,可于7月19日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(http://59.36.14.9/ujet/)。网上申报通过,可将相关材料打印成册后送所在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形式审查,松山湖科教局、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,填写现场考察推荐意见表(加盖公章)。各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再统一汇总申报材料,并按时提交到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。